上海季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

代理合作协议(高铁脱磷化渣剂)

2024-03-19 15:04:51

冶金辅料经销代理合作协议
 
 
甲方:修武县季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
乙方:
 
冶金辅料经销代理合作协议
 
甲方:修武县季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
乙方:
  甲、乙双方经过多次相互考察、友好协商,本着平等自愿、互惠互利、合作共赢的原则,就乙方在XX地区设立业务单位,达成如下协议:

合作条件  1、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或信誉良好的自然人,具备一定的钢厂资源和经济实力。
  2、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资质(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)。
  3、乙方必须具备承接钢厂订单的业务能力,须设立固定的工作办公场所。
  4、此协议签署,乙方须预付1000吨冶金辅料的货款,此协议生效。该地区业务全部由乙方负责,甲方不得再派人开展该地区业务。
  5、代理商利润分成:
   代理商利润分成执行出厂价付款提货(出厂价暂定每吨X元,含税不含运费;十万吨以上,价格一事一议),出厂价外利润扣除发票款、运费,其余全部归代理商(需开正规发票)。

二、授权期限
  授权期限为一年,自2023年-月-日至2024年-月-日,双方可于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续签,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。

三、授权区域
  甲方授权乙方在XX地区设立业务单位,负责XX地区冶金辅料销售工作。

四、甲方的责任、权利和义务
  1、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培训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。
  2、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的办事处的工作进行监督。
  3、甲方提供乙方一份公司统一销售出厂价格表,如价格变动,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。
  4、甲方可协助乙方洽谈冶金辅料技术交流等活动,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。
  5、甲方认为乙方行为有损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时,甲方有权撤销对乙方的授权。

五、乙方的责任、权利和义务
  1、乙方负责市场渠道的拓展,负责冶金辅料的销售工作。
  2、乙方不得利用办事处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。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,并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  3、乙方可以同时销售其它产品,但不得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,一经发现,甲方立即取消授权资格。
  4、乙方承接的冶金辅料订单,必须由甲方完成,不得转嫁第三方。
  5、乙方承担甲方支付乙方各种提成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税费。

六、业务经理提成付款方式
  按回款进度支付(提供正规发票)。

七、协议的生效
  此协议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。由甲、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。

八、其他
 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修武县季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。


甲方:修武县季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 
甲方(签字盖章)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开户行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甲方账号:


乙方:
乙方(签字盖章)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开户行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乙方账号:
签署日期:2023年 月 日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地点:河南修武县

 
上海季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杨计明 13162520983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宋建英 182626702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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